“十三五”时期,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决策部署,按照“优空间、护资源、促发展”的工作主线,落实“讲政治、勇担当、走在前”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五抓五促”专项行动,围绕“六稳”“六保”,全力保障好粮食安全、经济发展、民生建设和安全稳定,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克难奋进,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与用途管制制度建设,持续推进自然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着力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和法治体系,切实维护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的自然资源保障。
(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推进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三类”的江苏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编制《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整体谋划新时代江苏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严格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控制,2018年土地开发强度21.68%。划定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8474.27平方公里,划定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海域)9676.07平方公里。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试点,研究江苏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导则,探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体系。推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改革,坚持计划供给与实际需求相统筹、用途管制与空间规划相统筹、重点保障与区域协调相统筹。“十三五”以来,对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用地用海做到应保尽保,省级共批准建设用地11.89万公顷(178.30万亩),涉及农用地8.31万公顷(124.59万亩);累计批复用海484宗,面积约9.37万公顷(140.53万亩)。
(二)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成效显着。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责任+激励、行政+市场”耕地保护机制和以绩效为导向的激励机制。签订新一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2.31万份。建立各级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自行协商、省配给等方式相结合的省域内补充耕地指标跨市域易地调剂机制。继续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全省耕地保有量为516.33万公顷(774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392万公顷(5880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积极探索矿地融合新机制,建设徐州、宜兴等矿地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进绿色矿山与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严格实施生态公益林占补平衡措施,强化湿地保护。实现部省发证固体开采矿山绿色矿山创建全覆盖。省级以上公益林稳定在38万公顷(570万亩),全省湿地保有量282万公顷(4230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8.9%。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完善各类型整治和修复项目技术标准,着力健全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制度体系。“十三五”以来,共实施土地整治项目80404个,整治规模48.07万公顷(721万亩),其中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7333.33公顷(11万亩),投入资金约30亿元。全国首创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指南,明确修复矿山213个,面积1003.56公顷,超出部下达任务22.56公顷。
(三)自然资源利用效益持续提升。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措施,实施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计划,推进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改革,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关键技术探索,研发先进节地技术与节地模式,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供地结构不断优化,建设用地产出效益和节地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以来,全省建设用地土地供应存量占比从49.16%提高到65.36%,建设用地地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了3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了26%,节约集约成效持续显现。持续推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十三五”期间,严格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要求,完成全省年采矿量不超过2.1亿吨和矿山数量不超过960个的总量控制目标。矿产企业年平均采掘量从2015年的18万吨增长至2020年的XX万吨。7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被自然资源部列入全国推广应用的先进适用技术目录。开展围填海现状调查,制订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有序推进解决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全省总计减少填海面积840.77公顷(1.26万亩),占已批准尚未完成围填海总面积的42.36%。
(四)自然资源民生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在全国率先实现设区市城市地质调查全覆盖。完成基础地质调查1.77万平方公里。晶质石墨等新兴战略资源、苏北盆地地热(干热岩)以及浅层地温能等绿色清洁能源勘查工作取得突破进展。地质灾害预警监测与防控成效显着,实现地质灾害险(灾)情连续十七年无人员伤亡、无较大财产损失。系统集成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政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单列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用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单列挂钩计划支持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不动产登记工作全国领先,颁发了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在全国省(区)中率先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率先全面实现房屋交易、缴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办理模式,率先实现一般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标志性成果,常州市武进区在农村宅基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土地征收改革等方面做出了深入探索与有益创新,首次实现资本市场上的同权同价,形成了江苏经验、武进模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制度文件,为《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做出了贡献。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建设日趋完善。在全国首个颁布实施省级不动产登记条例和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率先完成省级土地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出台全国系统首份综合性服务标准,《国土资源“ 四全”服务规范》(DB32/T3420-2018)。
表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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