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补充耕地力度,注重土地整治规划和村庄规划的有机衔接,督促属地政府加大搬迁撤并类村庄复垦整治力度。将增减挂钩指标统筹调剂补偿标准由25.8万元/亩提高到50万元/亩,进一步调动积极性。探索建立区、镇、村、组四级网格化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田长制”工作机制和相关配套制度,今年在1-2个乡镇开展“田长制”试点。对违法用地保持“零容忍”,加大与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末端查处”和“终端闭环”,切实提升自然资源执法效力和威力。出台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构建临时用地“审批-监管-复垦-验收”全过程管理机制,坚决防范“临时变永久”。 (邗江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