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配套督查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8号)《江苏省林长制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苏林发〔2022〕10号),我局遴选并拟推荐南京市雨花台区、张家港市、泰兴市、泗阳县、睢宁县、东台市、扬中市(并列)为我省2023年林长制工作激励县(市、区)。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林长制工作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6275499,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22号江苏林业大厦。
江苏省林业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