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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修改工作,提高《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质量,12月8日,省林业局在南京组织召开《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咨询论证会,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环资处、省司法厅立法一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林业局总工程师吴小巧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邀请了南京大学、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南大常熟生态研究院、省林科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等湿地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法律诉讼领域专家及南京市、苏州市、连云港市、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地湿地保护主管部门、湿地保护地管理机构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的专家、代表对《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修改前期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对照《湿地保护法》、针对我省湿地资源特点和保护管理实践提出意见和建议。
吴小巧对各位专家、有关代表的建议意见和省人大环资城建委、省司法厅给予的细致指导表示真诚感谢,要求《条例》修改专班对专家、代表建议意见进行逐条梳理分析。同时,对正在征求的省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充分讨论吸收,争取尽快修改完善《条例》修改草案,报局党组审定。
省林业局办公室、省湿地保护站相关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