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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001354/2019-00336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江苏省林业局 | 发布日期: | 2019-07-01 |
文 号: | 主 题 词: | {keyword} | |
摘要: | {describe} |
太湖风景名胜区,集太湖山水名胜之精华。198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44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是一个以平山远水为自然景观特征,以典型吴越文化和江南水乡风光为资源要素,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并重,融风景游赏、休闲游憩、科普研究等功能于一体的天然湖泊型风景名胜区。
太湖风景名胜区景区面积为902.23平方公里(含太湖水面511.44平方公里),由苏州市的木渎、石湖、光福、东山、西山、甪直、同里景区;常熟市的虞山景区;无锡市的梅梁湖、蠡湖、锡惠、马山景区;宜兴市的阳羡景区等13个景区和无锡市的泰伯庙、泰伯墓2个独立景点组成。
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太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朝晖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青山路29号
邮政编码:214062
电话:0510-8581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