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种类:其他行政事业收费
行政征收依据及条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苏价房[1998]12、苏国土计[1998]5号、苏政发[1999]8号。
征收标准:200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