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自然资函〔2022〕1437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盐城至洛阳高速公路宿城至泗洪段工程
建设用地批复的函
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盐城至洛阳高速公路宿城至泗洪段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盐城至洛阳高速公路宿城至泗洪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224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批复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0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