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省厅决定挂牌督办5起违法用地案件。
一、安徽广利川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溧阳市殷桥码头案
2021年3月,安徽省广利川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溧阳市社渚镇殷桥村54.735亩土地建设殷桥码头,其中一般农用地44.667亩(耕地44.667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33.653亩),集体建设用地3.821亩、未利用地6.247亩。
二、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违法占地案
2021年11月,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吴江开发区江陵街道清树湾村集体土地12.69亩(耕地5.41亩)建设东吴南路对接鲈乡北路工程北段项目。
三、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停车场案
2020年12月,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宜兴市湖㳇镇竹海村15.58亩土地建设停车场。其中一般农用地1.23亩、建设用地0.01亩、未利用14.34亩。
四、仪征市李玉波违法占地建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场地案
2021年8月,李玉波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仪征市刘集镇盘古村8.34亩土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7.91亩)建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场。
五、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法批地案
2020年12月,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方式(灌自然资发临〔2020〕23号),批准名洋船业有限公司使用位于灌南县半岛临港产业园的20亩土地作为船厂堆场用地,其中一般农用地14.64亩(耕地13.6亩)、建设用地5.3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