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21〕48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605省道吴江同里至
黎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605省道吴江同里至黎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苏府呈〔2021〕1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吴江区八坼街道、黎里镇、同里镇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6.3528公顷(其中耕地3.2888公顷)、未利用地0.314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吴江区八坼街道、黎里镇、同里镇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1.1335公顷征收为国有。
同意将国有农用地2.3369公顷(其中耕地0.2662公顷)、未利用地7.275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63.6046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91.018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8.6897公顷;征收土地17.8011公顷。
二、同意吴江市的补充耕地方案。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605省道吴江同里至黎里段改扩建工程建设。
四、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2021年12月24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2年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