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G〔2023〕1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东海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3年第1批次(2017挂)
建设用地的批复
东海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呈报的东海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3年第1批次(2017挂)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征收土地方案,将安峰镇安北村、房山镇房北村、平明镇平明村以及平明镇9.2948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用于增减挂钩建新区建设。
二、东海县人民政府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此页无正文)
bt365体育在线投注_bat365标准版_bet28365365
2023年3月29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东海县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