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处第〔2022〕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撤回启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2年第2批次(11挂)
建设用地批复部分批准内容的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上报的《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撤回启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2年第2批次(11挂)建设用地批复的请示》(通政请〔2021〕6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撤回《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启东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2年第2批次(11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2〕4084号)中位于启隆镇的3.0000公顷国有农用地(耕地2.685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准内容,并同步撤回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启东市2011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二批)实施规划的批复》(苏国土资函〔2012〕432号)的相关批准内容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涉及土地的管护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及时做好批后实施备案工作。
2022年4月25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2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