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0年10月12日发布的江苏省溧阳市大石山地区矿泉水勘查(苏更正(2020)2号),现更正说明如下: 原公示苏矿交公示(2020)1号转让价格由人民币肆拾捌万叁仟壹佰元整(小写金额¥483100元)更正为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肆仟肆佰元整(小写金额¥1264400元)。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23日17时30分。
特此公告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