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违法用地,省自然资源厅决定挂牌督办3起违法用地案件。 一、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7年7月,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占用溧水开发区华侨村36.2亩土地建三山湖环行步道和广场等,所占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太仓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8年8月,太仓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占用城厢镇永丰村31.3亩土地建西环路、纵七路。其中耕地27.04亩,未利用地4.26亩,所占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盐城市大丰区中天乐玩具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8年2月,盐城市大丰区中天乐玩具有限公司占用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丰富村3.8亩(其中耕地2.7亩)土地建厂房,所占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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