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淮安段)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淮安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8〕49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批复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7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淮安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