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处地〔2022〕125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撤回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南通段)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委托用地审批权相关工作要求,现撤回《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南通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承地〔2021〕13号),请你市依法依规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2022年9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2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