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自然资函〔2022〕1316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
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站后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函
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站后工程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站后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77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批复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