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3079号建议的答复
陈利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中以常州创新园空间和土地指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以常州创新园是中以合作的“标志性项目”,是承担国家创新试点的重要载体,建设好园区是江苏肩负的国家使命。我厅一直关注中以常州创新园建设发展,倾斜支持园区建设需求,全力做好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一、倾斜支持规划空间规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行自上而下、逐级分解下达制度,由省级分解到设区市,再由设区市分解下达各县(市、区)。为支持地方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于2022年1月预支下达常州市规划空间规模,保障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发展空间,支持常州市统筹解决中以常州创新园发展空间需求。同时,我厅加强省级统筹,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等规划空间规模。
二、加大用地计划保障力度
2020年国家改革了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建立以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规模核定用地计划的机制。我厅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加强中以常州创新园用地计划保障工作:一是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积极支持中以常州创新园符合规定的项目申请国家和省重大项目,对纳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实行用地计划“核销制”,用地计划给予应保尽保。二是加强用地计划统筹。在将用地计划下达各设区市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建立以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规模核定用地计划的机制,多盘活多使用,上不封顶,并要求各地在用地计划安排中优先保障重点区域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
三、积极支持常州市深化资源配置改革试点
2016年,我厅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工业用地供应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明确在供应工业用地时,可以灵活选择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方式。2021年,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明确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2022年3月,我厅收到常州市《深化资源配置改革试点 赋能“危污乱散低”用地出清提升行动方案》,对《方案》认真研究并与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充分沟通,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批复实施。《方案》明确了规划引领、生态整治、提质增效、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等六个方面重点任务,明确实施“危污乱散低”用地生态整治、提质增效“两大工程”,为推动绿色发展转型、破解发展要素瓶颈、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率先探路。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关注支持中以常州创新园建设发展,继续做好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积极做好向自然资源部汇报争取工作。完善顶层设计,开展相关问题探索与研究,进一步完善管控规则和实施路径。二是支持园区建设用地需求。指导常州市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园区发展需求,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倾斜支持园区建设用地,保障各类项目用地计划,推动项目建设早落地、早见效。三是指导常州市深入推进资源配置改革试点。完善弹性出让年期制度,推动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改革落地见效,支持探索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统筹谋划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与产业发展、生态提升、城乡融合等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共同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监督和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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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