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22〕345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横溪110千伏输变电
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横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宁政发〔202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江宁区横溪街道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3966公顷 (其中耕地0.138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396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3966公顷;征收土地0.3966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南京横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建设。
四、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2022年2月28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2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