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应急备用电源管理有关事项的文件要求,经评议,拟将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1日-3月7日。
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可咨询反映。
联系人:刘先立 电话:025-83390344。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